杜石平专职副会长出席第十一届北京环境法论坛暨低碳经济与合同能源管理国际学术研讨会
2011年3月18日第十一届北京环境法论坛暨低碳经济与合同能源管理国际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召开。本届研讨会由雷竞技登陆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和北京环境法制网承办,中国节能产业联合会、香港中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美国美英澳伍兹贝格建筑事务所协办。大会共收到论文30余篇。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杜石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出席了会议。
大会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上午的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珂主持。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翟勇主任,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研究所王鑫海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艳芳教授,中国节能产业联合会的李志宏会长,以及美英澳伍兹贝格建筑事务所的设计师、工程师分别作了发言。
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明远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黄锡生教授和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汪劲教授对上午的发言作了精彩的点评。
下午的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竺效主持。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法务专委会主任杨黎明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自然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栾正明律师,中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裁蒋松华先生,北京师范大学赵秋雁副教授先后作了发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周珂教授也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三者之间的关系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的高桂林教授为下午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在随后的自由发言阶段,与会者分别就自己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大家一致认为,法律与科学技术的关系应该区分不同的法律部门、区分不同危险程度的技术进行不同程度的约束与规范,如民法应将对科学技术的限制设置的更为宽松,而社会法部门如环境法基于对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应对科学技术有较多的限制,如《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应当增加对科学技术的评估规定。
最后,周珂教授作了总结发言并致闭幕词,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大会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上午的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珂主持。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翟勇主任,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研究所王鑫海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艳芳教授,中国节能产业联合会的李志宏会长,以及美英澳伍兹贝格建筑事务所的设计师、工程师分别作了发言。
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明远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黄锡生教授和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汪劲教授对上午的发言作了精彩的点评。
下午的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竺效主持。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法务专委会主任杨黎明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自然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栾正明律师,中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裁蒋松华先生,北京师范大学赵秋雁副教授先后作了发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周珂教授也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三者之间的关系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的高桂林教授为下午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在随后的自由发言阶段,与会者分别就自己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大家一致认为,法律与科学技术的关系应该区分不同的法律部门、区分不同危险程度的技术进行不同程度的约束与规范,如民法应将对科学技术的限制设置的更为宽松,而社会法部门如环境法基于对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应对科学技术有较多的限制,如《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应当增加对科学技术的评估规定。
最后,周珂教授作了总结发言并致闭幕词,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研究部提供)